中学生读书心得

时间:2024-05-22 23:04:41
中学生读书心得【精】

中学生读书心得【精】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生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生读书心得1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中学生读书心得2

车站边,坐着一个小女孩,一身可笑的绒布衣裳,一双热切的大眼睛寻找着来接她的人。当她乘上马车飞速前进,到达绿山墙农舍,我才知道她叫安妮;在去斯潘塞家的路上,我才知道她是个孤儿,父母死于热病。

面对新的家人、新的朋友与新的人生,乐观、率直、想象力丰富的安妮给绿山墙带了巨大的变化。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浪漫的想象。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她的到来使得刻板的玛丽拉在骨子里也透出了爱心,她在危难之时显身手救活了三岁的孩子,她勇敢地与说她红头发的林德太太争论不休……因为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也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地闯祸,也不断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小孤女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而且以顽强不息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品质再加上优秀的成绩成为了埃布里奖学金得主,使得艾凡里所有人都为她而骄傲。

妮还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孩子,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尽管有时候因为这些和她那丰富的想象力使她闹出了一些天真的笑话,可她却一如既往。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

在安妮的快乐生活中,她无不是在“错误中成长”,她的家人、老师和朋友对她开敞心怀,因为她的可爱而不断接受和原谅她的错误,也促使她不断改正自己的错误,最终成长为一个有用之材。而我们的身边的人都认为我们不能犯错误,哪怕是说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弹错一个音、做错一个动作,这个时候的大人都似乎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身边的人都没有艾凡里人家的包容心,为什么现在的批判太多,而褒扬却很少?

安妮就像一把明火,点亮了我的.心灵!从此,哪怕掉入绝望的深渊我也会努力爬上来,哪怕踏入艰险的荒漠我也会奋力走出来。乏味、枯燥不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格外精彩!

中学生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三毛流浪记》,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这个流浪汉,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无家可归,只好在大街上流浪,衣食无着,十分令人可怜。只有一些比他条件好一点点的流浪汉同情他、理解他、照顾他,让他觉得有一丝温暖和满足。为了能填饱肚子他可能需要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也干过不少活呢:卖过报纸,拾过烟斗,帮别人抬过黄包车……< ……此处隐藏5689个字……又憎恨起来;但她却能用心地帮“我”找来向往已久的《山海经》,过去的憎恨顷刻又转变为新的敬意。基于对生活细节以及“我”的情绪转变的精准把握,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便在作者的行文当中站了起来。

中学生读书心得13

这个寒假有很多时间,于是我就花时间看完《刘邦》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刘邦从草根到大汉皇帝。

汉族、汉字、汉语,都源自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王朝汉朝。而创建了这个伟大王朝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汉高祖刘邦。知道历史的都不陌生这个人。

他是一位伟大的帝王。曾今毛泽东称他是封建皇帝里面最厉害的一个,西方学者赞他是人类历史上最远见、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政治人物之一,这么一说那他可不得了啊!他推翻了残暴的秦王朝,并创造了中国历陈祥朋:

史上最长的四百年统一盛世。

这本书所写从刘邦是一个沛县里最普通的平民当上了一个亭长,其实现在来说就相当于一个派出所所长开始。在那时这一官职就是芝麻绿豆大小的官儿,手下也没有几个手下,做这官还挺要命的。而在他们家他排老三一共就四兄弟。他从来不喜欢文和干出体力的事,可以说他那时就是一个懒人,在外喜欢把钱花在酒楼花楼等地。就这样的一个人能当上一个大帝王,换到现在有多少人能当上总统啊!但这不可能,毕竟这是两种社会性质。但他很讲义气乐于助人。

刘邦这个人说他运气真比别人好多了,就这样相貌很普通的大男人竟抱了一个美人归。换到现在这个社会有多少男生还要过光棍节呢!这素材不都是《史书》作者司马迁《汉书》作者班固硬着头皮写下来的。

陈胜吴广农民起义大家都很熟悉吧!正因秦朝皇帝太暴残了,所引起了起来反抗的农民队伍。这时刘邦起义要灭掉大秦朝帝王。他开始创建了草根团队,队伍也在不断壮大。

在刘邦抗秦的日子里也遇见了许多帮助过他的人,他的军师张良做出的功劳很大。刘邦就是靠几位有才的友人的一起共同努力下用几年时间终于灭了秦暴君和各路不从的诸侯国。现在到是好奇这个不会武功又没有文化的人是怎样赢得一片天下的。

正如这本书写到的靠会用人才、大方、运气等。

读了此书我感知刘邦果不是天下一般的传奇人物啊!

中学生读书心得14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情节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的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的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地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中学生读书心得15

一个又聋又盲的人,居然能读能拼能说能写,并且还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拉丁、希腊五国语言,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1880年6月出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镇上,健康快乐的生活了19个月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谁能想到,当时她才是一个一岁半的娃娃呀!

虽然海伦凯勒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但她也创造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她顺利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全部课程,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海伦凯勒这一成就,让我心中涌起深深的敬佩之情。

在海伦完成了学业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三天光明。

第一天:她会叫其亲朋好友,良久的注视他们的面庞,会凝视某个婴儿,注视她的小狗们和房间里精致的小摆设以及墙上的壁画。

第二天:她会早起欣赏黑夜与白昼的转换交替,然后前往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进行参观。

第三天:她会随黎明醒来,去寻找白昼馈赠清晨的第一重惊喜,然后登上纽约帝国大厦的顶端俯看城市,接着游遍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到了夜晚,看完戏剧后,黑暗又要剥夺获得光明的喜悦。

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身体的问题,更让她懂得珍惜光明,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为何不懂得珍惜呢?假如自己明天就看不见了,听不见了,那你会不会仔细看看这个世界,听听这个世界的各种声音呢?

作为健康的人,我们应该感到幸福,不要因一点小事就抱怨,因为一点挫折就倒下,我们的这点小事能和海伦所承受的痛苦比吗?她在一个黑暗而沉寂的世界里生活了八十多个春秋,没有一丝抱怨,心中装着的却是满满的感恩······

朋友们,海伦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她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也要做的像她一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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